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办公设备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FXCG(2010)17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化法庭设备。
三、采购单位: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11月12日9:00时
地点: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所需产品: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庭审视频采编终端 | "鼎鑫鸿基"FT-808 | 套 | 1 |
数字音频媒体矩阵 | "TEND"DAM1616s | 台 | 1 |
互联网直播编码机 | "鼎鑫鸿基"FT-801 | 台 | 1 |
证物展示台 | “华银”98B | 台 | 1 |
“ACER”19寸液晶 | 台 | 3 | |
定点摄像机(含镜头) | “SONY”SSC-E458P | 台 | 4 |
“三盛”800 | 台 | 1 | |
工程材料及安装调试:中标人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到规定要求,并与省市法院顺利连接。所需工程材料若不足应 免费补充。 | “广德”200芯音箱线:1000米,“一舟” RVVP2*0.5麦克线:1500米,15针对15针VGA线500米,“一舟”SYV75-3视频线:1000米,RVV2*1.0电源线:1000米,4分 纯原料PVC下线管:500米,6分 纯原料PVC下线管:500米,室内超五类八股双绞线:1000米,卡侬地弹盒:50个,钉子、卡子、连接件:若干。 |
七、评标办法:最低价格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以供货期限短者为中标单位,如果在报价及供货期都相同的情况下,则由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共同确定中标单位。
八、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联系人:张默德 孙 明
联系电话: 0418-3899903 3899909
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解放大街36号
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