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TZZC2010160)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就下列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设备清单:
设备清单一(第一包):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及配置 | 数量 |
1 | 数码相机 | 佳能 SX210IS 1410万像素,14 倍光学变焦镜头,3.0"可旋转LCD(含4G卡,包) | 4台 |
2 | hp2500L激光打印机(标配) | 1台 | |
hp1020激光打印机(标配) | 8台 | ||
HP1319F多功能一体机打印.复印.传真.扫描(标配) | 1台 | ||
3 | 笔记本电脑 | 苹果:MacBook Pro375 2.66/4G/320G(13寸) | 1台 |
Thinkpad R400-A95 T6570/2G/320G(含包鼠) | 1台 | ||
4 | 联想电脑 | 联想 启天M7166 E5500/2G/500G/512独显/DVD/17LCD | 19台 |
设备清单二(第二包)
序号 | 品名 | 规格说明 | 数量 |
1 | 投影仪 | 3M投影机EX63E | 3台 |
2 | 理光一体机 | 理光Aficio SP C220S | 1台 |
3 | 可移动白板 | 60*80,含移动支架 | 1只 |
4 | 功放 | 日高711,音箱1套,有线话筒8只 | 1批 |
5 | 华美1.2米网络机柜 | 1张 | |
6 | 惠普多功能一体机 | 惠普laserjet M2727nf(CB532A) | 1台 |
7 | 计算机 | 联想启天M7166 E5500/2G/500G/512独显/DVD/17LCD | 2台 |
8 | 商用笔记本电脑 | 扬天V460A-ITH(H) I3-350m/2g/500g/dvd/包鼠标 | 9台 |
9 | 腾达1600A 16口 | 1台 | |
10 | 组网配件、其他费用 | 一箱AMP网线,一箱AMP水晶头及安装辅材 | 1批 |
11 | 笔记本电脑 联想W510 4319 A31 | 英特尔®酷睿TMi5-520(2.4睿频至2.93GHz,3MB)/15.6英寸HD+LED背光显示屏/3GB(2 GB/1GB)PC3-8500 1066MHZ DDR3内存/500GB硬盘7200RPM/Rambo/NVIDIA NVS3100M,1G独立显存/英特尔®6200AGN/蓝牙/千兆网卡/Express+5合1读卡器/指纹识别器/Displayport/1394/200万摄像头/6芯电池/WIN7 PRO/三年保修(电池一年保修),规定期限内上网注册送三年意外保护/鼠标/电脑包/集成色彩校准器 | 2台 |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
二、具体要求和说明:
1.技术维护响应时间为24小时,提供厂商规定免费质保。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实际费用。供应商未能及时维修或调换,按不能履约处理。
2.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是2010年正宗厂家出厂的合格产品,并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检验合格的商品,同时满足设备清单中的规格、型号和要求。任何假冒伪劣的商品概由投标方负责,并处以罚金、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供货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前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结束交用户单位验收使用。
4.提供三年质保。
三、合同生效:供应商中标后,由用户与中标商在七天内签定合同。合同经供应商、用户、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复印件和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货物验收报告交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查后向买方收取90%货款,余款在用户正常使用无误的情况下一年后付清。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由泰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退回(不计息)。
五、货物报价:
投标报价表格式如下:
投标报价表
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 | 数量 | 投标单价 | 供货 日期 | 质保(年) |
投标总报价: |
注:
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2、报价包括配件,运费、税费,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及其它必不可少的材料。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第一包与第二包分开报价,供应商可投其中的任何一包,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六:投标保证金:参加的投标商必须以转帐支票或汇票的形式,在2010年11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交纳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泰州市政府采购办,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泰州分行新区分理处,帐号:018260000079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退回。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商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按违约处理,视情节,用户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四份(一正三副)。请在2010年11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报送到泰州市民服务中心(海陵南路306号)2楼会议室,过时不候。
八、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单位应至少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对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厂家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及产品质量承诺;
3、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情况说明;
4、报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
5、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等。
7、报价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报价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九、评标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泰州市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不符合要求(包括不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全等)的报价文件。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周女士,传真电话:0523-86897181、联系电话:0523-86897181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