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竞标[2010]140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广电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常州现代传媒中心项目弱电系统工程实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已于2010年10月29日发布竞标公告征集供应商,于2010年11月5日进行了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现因完全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人数不足,为充分引进竞争,现就本项目重新征集投标供应商,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常州现代传媒中心项目弱电系统工程(包括其总体配置和系统施工设计/深化设计、配合建筑/机电设计、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含委托第三方完成的所有检测)、竣工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售后服务、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2年的质保期服务和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及其他包括所需脚手搭设等在内与满足技术规格说明书一切要求的相关服务。)
工期: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指令时间为准,本项目整体竣工时间为2012年6月12日,投标人工期须满足项目整体工期,同时考虑与其他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总承包,综合机电,电梯,中央冷源系统,精装修等)的工期配合。
二、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没有损及经商声誉的记录;
2、具备建筑智能化设计甲级,建筑智能化施工壹级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
3、具备2007年1月1日后竣工,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工程业绩(数额不限):
1) 项目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 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的综合性商业项目(包括如办公楼、商场、餐饮及酒店式公寓等)的弱电系统总承包;(需提供足以证明的相关材料)
2)境外国际知名酒店管理公司管理的五星级或相当标准酒店的弱电系统总承包。(酒店需已竣工并正式对外营业,需提供足以证明的相关材料)
4、项目经理为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担任过满足上述第3.1与3.2要求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足以证明的相关材料)
5、深化设计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需具备满足上述第3.1与3.2点要求项目的深化设计业绩。(需提供足以证明的相关材料)
6、提供常州现代传媒中心项目弱电系统工程报名单位确认函(详见附件)。
三、确定投标人的方式:
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如超过7家,以计分排名的方式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进行计分排名,确定总分由高到低排列的前7家单位为入围投标单位。
四、资格预审及投标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19日上午9:00--10:00。
2、资格预审时间:2010年11月19日上午9:30起至预审结束。
3、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晋陵中路593号)。
4、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各一套(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设计与施工);
4.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及第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至少应显示缴纳至2010年6月);
4.5.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简历,第二代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包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对账单上养老保险至少缴纳至2010年6月);
4.6. 拟派驻本项目的深化设计负责人的简历,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至少显示缴纳至2010年6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7. 拟派驻本项目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名单,简历及其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至少显示缴纳至2010年6月),具体人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4.7.1. 技术负责人:2名,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项目设计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4.7.2. 网络工程师:1名,从事项目设计工作3年及以上;
4.7.3. 安防专业设计员:1名,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3年及以上;
4.7.4. 机房专业设计员:1名,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3年以上;
4.7.5. 音视频专业设计员:1名,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2年以上;
4.7.6. BA专业设计员:1名,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3年以上;
4.7.7. 施工员:1名,具有施工员证书;
4.7.8. 安全员:2名,具有安全员证书;
4.7.9. 质量员:1名,具有质量员证书;
4.7.10. 材料员:1名,具有材料员证书;
4.7.11. 预算员:1名,具有预算员证书或造价员证书;
4.7.12. 资料员:1名,具有资料员证书。
上述4.5、4.6、4.7项提及的申报人员均不得有在建工程。
4.8. 投标人条件中要求的工程业绩符合性证明资料:-
4.8.1. 中标通知书;
4.8.2. 包括工程量清单在内的施工合同(文本中需能有准确的文字反映项目性质、规模等上述2.3条的要求,如工程量清单过多,则可以不提供复印件,仅提供原件备查);
4.8.3. 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能清晰反映投标人在册注册建造师及投标人名字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8.4. 获奖证书;
4.8.5. 由申报工程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并留有部门联系电话)。
4.8.6. 其它足以证明工程业绩的资料。
上述4.8.1-4.8.6项资料在必要时须经邀请人会同招标人,常州市纪委、检察院、国家审计一同考察核实,如发现有不实申报,邀请人与招标人有权否定投标人的投标。
4.9. 需投标人提供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2009年底的资产负债表)和四千万元及以上的以投标人为授信主体资格的银行中长期授信文件;
4.10. 其他相关资格预审评分排名证明资料。
五、招标文件领取:
资格预审入围单位接到通知后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
投标保证金为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并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换取相关收取凭证。
招标人开户名称: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常州工行营业部
帐号:1105020109000099895
六、答疑和开标信息:
顺延,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峰
联系电话:0519-86800187,传真0519-86800286
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晋陵中路593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1月12日
江苏省常州现代传媒中心项目
弱电系统工程资格预审计分排名评分细则
一、企业部分
1、企业资金情况(需投标人分别提供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括2009年底的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以投标人为授信主体资格的银行中长期授信文件)(共2分):
(1)流动资产货币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元及以上,壹亿元以下或银行中长期授信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及以上,壹亿元以下的,得1分;
(2)流动资产货币资金人民币壹亿元及以上或银行中长期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及以上的,得2分;
2、投标人承建过的类似工程获奖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以所获得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分)(共4分):
(1)获“鲁班奖”或国优工程得2分(有效期2年,以获奖证书所载时间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时间为准);
(2)省级优质安装工程得1分(有效期2年,以获奖证书所载时间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时间为准);
(3)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1分(有效期为2年,以获奖证书所载时间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时间为准);
3、企业信誉
(1)企业通过ISO9000或更高级别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须在有效期内);
(2)企业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1分(10年内连续5年获得);
二、项目经理业绩
1、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2、在本公司担任项目经理的已完成的弱电系统总包工程中:(1)项目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 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的综合性商业项目(包括如办公楼、商场、餐饮及酒店式公寓等),得1分;(2)境外国际知名酒店管理公司管理的五星级酒店,得1分;(3)同时满足(1)与(2)条件的项目,得2分。(本项各点可按符合条件的工程数量进行累计评分)
三、其他事项
1、招标人将对计分排名得分前七名投标人所报业绩材料进行详细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通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对其进行处罚,按规定公告,记入不良信用纪录。
2、一旦中标,中标单位不得更换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承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深化设计负责人常驻现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深化设计负责人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四、有关说明
1、资格预审时需邀请常州市纪委、检察及国家审计参加,由邀请人会同招标人,常州市纪委、检察及国家审计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
2、排名顺序按最终累计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若总得分相同,则按注册建造师的业绩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由资格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择优选择入围投标人。资格预审委员会将根据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的情况,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入围投标人。
3、资格预审时必须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一次性带全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四.4条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按要求装订成册,所有原件均应能明确清晰地反映资格预审的评分要求,不能完整清晰反映的项目将不得分。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常州广电置业有限公司
常州现代传媒中心项目 | ||||
根据常建[2010]2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请常州现代传媒中心项目弱电系统工程报名单位就以下内容进行书面确认,同时本确认函将作为中标单位合同的组成文件. | ||||
序号 | 确认内容 | 确认"是" | 确认"否" | 备注 |
1 | 确认拟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 | | |
2 | 承诺本单位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否则,愿意放弃在工程所在地一定期限内的投标权; | | | |
3 | 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 | | |
4 | 承诺一旦中标,中标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 | | | |
5 | 承诺本工程绝不分包、转包; | | | |
6 | 承诺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本单位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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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名单位(盖章): | ||
| |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