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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安防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0-11-16 来源:广东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的委托,对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安防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SCJ2010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安防设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10,000元正(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
  3.安防资质有公安局备案登记。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供应商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防资质有公安局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6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八、谈判时间:2010年11月26日9时30分。
九、谈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1月12日起至2010年11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2日17时。
十一、谈判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0年11月12日起至11月18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谈判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采购人: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754-88876792
  传真:0754-88853810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山路3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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