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溧水县教育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南京市溧水县教育技防设备(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LSZC-ZB2010-10
2、项目名称:教育技防设备
3、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标段 | 学校 | 主要项目 | 备注 |
标段1 | 三所高中,职教,进修,永阳成教中心,监控中心,16所乡镇幼儿园共22所 | 紧急报警、红外防盗、监控录像,宿舍围墙报警 | |
标段2 | 一初中,二初中,实小,二小,特校,特校培训基地;实验、机关、工交、商业幼儿园城区10校 | 紧急报警、红外防盗、监控录像,宿舍围墙报警 | |
标段3 | 永阳、东屏、石湫,开发区四镇区中小学 20校 | 紧急报警、红外防盗、监控录像 | |
标段4 | 白马、晶桥、和凤、洪兰四镇中小学 17校 | 紧急报警、红外防盗、监控录像 | |
标段5 | 村办幼儿园55所 | 紧急报警、红外防盗、监控录像 | |
考滤农村学校面积大、相距远、施工难度大,每个供应商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前4个标段最多中两个标段(总和少于40所学校),第5标段要求单独一家中标,第5标段等采购方通知后确定施工时间。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 具有江苏省教育厅颁发的《校园网建设许可证》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筑智能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提供主要设备(报警主机、硬盘录像机、摄像机)两年及以上原厂质保证明;
(4) 投标人2007年来在江苏省内完成的两个200万元及以上技防集成方面的成功案例(投标文件中必须有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原件评标时备查)。
5、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符合投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下载《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
,填写并传真至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在确认无误后提供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1月12日至2010年11月26日(每天上班时间),逾期或未按要求填写并传真,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每投一个标段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多个标段保证金累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投标开始时间:2010年12月2日08:3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日09:00。
投标标文件接收人:现场公证员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溧水县特殊教育培训基地(牡丹园),省溧中东南约1.5公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仪式。
9、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所报设备及安装应满足各学校平面布置和功能要求,如发生偏差,买方有权退货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采购单位联系人:耿贤冲,电话:57217908,13851806400
关于本次采购的信息将通过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溧水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lsxzfw.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或溧水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该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银行资料(用于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溧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溧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3201241701201000194707
本次招标代理人(机构): 溧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溧水县永阳镇后巷1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联系人:梁国才 方道华
电话(传真):(025)56221942 邮政编码:211200
溧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