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毕节地区科技文化中心影剧院舞台机械系统设备公开招标
答疑函
各招标文件收受人:
我中心发布的关于毕节地区科技文化中心影剧院舞台机械系统设备的招标采购项目(BJXC-2010-75号),有投标人对项目提出几点疑问,经采购单位核实,现作以下答复:
1、招标文件和附件中“升降栏杆”驱动方式和“乐池升降台”驱动方式可以选择其他驱动方式,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2、招标文件和附件中以下设备数量、要求以采购清单为准:
①“主升降台”;②“乐池升降台”;③“大幕机”;④“假台口侧片”;⑤“电动吊杆”;⑥“灯光吊杆”;⑦“自由单点吊机”;⑧“天幕吊杆”;⑨“侧幕吊杆”;⑩“会标吊杆”;11“灯光吊笼”;12“防火幕”;13“前檐吊杆;14纱幕吊杆。
3、招标文件和附件中“主升降台及子母升降台”速度为0-0.15m/s;
4、招标文件和附件中“子母升降台--子台”速度为0.10m/s(定速);
5、招标文件和附件中“假台口侧片”行程为水平3m;
6、招标文件和附件中“后台电动吊杆”载荷为6kN;
7、招标文件和附件中各类吊杆的载荷是指吊杆的额定载荷;
8、招标文件中消防设施的深化设计必须通过消防审查,并按消防规范配置必要的消防措施和设施,负责采购标的最终通过消防验收;
9、观众座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0、本次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正本1份,副本一式7份;
11、本次工期要求请参见招标文件P28第7.3.1的要求;
12、本次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本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10%,总体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4、开标时间延期至2010年12 月1日上午10︰00开始,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0年11 月30日上班时间;
25、原《招标文件》中其它涉及以上澄清处按本答疑内容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招标文件收受人收到此答疑函后及时回函本中心。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