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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第一中学投影仪及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0-11-22 来源:江西招标信息网

  根据东乡县第一中学实际需求;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乡县第一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东乡县第一中学投影仪及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TY1002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 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及技术参数
A
实验室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规格及要求”
B
投影仪
 
 
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规格及要求”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经销商公司;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这规定;

  3)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0年11月19 日 起每天(节假日照常上班)14:00~17:00(北京时间)在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 11月 30 日下午3: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 开标时间:定于2010年11月 30 日下午3:30(北京时间)在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厅举行开标仪式。届时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 投影机(NEC佳能三洋)原厂针对本次项目授权书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但投标时授权书原件还需装入投标文件内以备核查)

  8. 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正安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钟岭大道(创业嘉园2-1-3)

  联 系 人:戴先生(13879481998)  传 真:0794-8733971

  户 名: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抚河支行 帐 号:14-351201040008897

  采购人: (章)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章)

  经办人: 经办人:

  2010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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