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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检察院电子信息网络工程及中心机房设备政府采购

2010-11-24 来源:湖南衡阳党政门户网

衡阳天诚德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宁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电子信息网络工程及中心机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常宁市人民检察院电子信息网络工程及中心机房设备政府采购

采购编号:CN2010-A023

招标编号:TC2010-015

二、招标内容:(具体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电子信息网络工程及中心机房设备若干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单位,注册资金≥200万元;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具备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防范设计施工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具备所投布线产品、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投影仪、会议及背景音乐设备的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8、投标单位法人须提供《自愿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a投标人自愿承诺中标后工程全额带资施工;b自原承诺完工后留足高于一般性规定比例和期限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比例不低于20%,期限满2年;

9、产品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开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价格:招标文件¥4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发售地点:衡阳天诚德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南路29号石油大厦)

发售时间:从2010年11月22日起至2010年12月11日(8:00~12:00,14:30~17:30)。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本公告第三条第5款、第6款、第8款所述所有资质证件原件;(2)投标单位社保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记录;(3)所投布线产品、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投影仪、会议及背景音乐设备的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单位法人《自愿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a投标人自愿承诺中标后工程全额带资施工;b自原承诺完工后留足高于一般性规定比例和期限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比例不低于20%,期限满2年

注:1、以上资质证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并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备查,审查合格后才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以我公司发出文本为准,从《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的,开标截止前三天到我公司登记确认。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0年12月17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眭洁 黄晓辉

联系电话:0734—8597591 15873496090 13607346055

传真:0734—8158048

 

采购单位联系人:吕昌英

联系电话:13875721708

 

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734-7234884

 

 

衡阳天诚德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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