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为对《大沥镇大沥福安园、黄岐长青园视频监控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本补充通知(1)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原招标文件中关于企业资质的要求:“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二级或以上资质。”
现更改为:“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符合南海区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78号)相关要求。”
招标文件有关以上内容的条款作相应的更改。
特此通知!
招 标 单 位:佛山市南海区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