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华监狱委托,就2010年度电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0-SB247-ZFCG025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电教设备 | 1.0 | 批 | 35.26 | 招标文件中进行详细阐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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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视机设备 | 53.0 | 台 | 22.35 | 招标文件中进行详细阐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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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理卫生辅导设备 | 1.0 | 批 | 9.6 | 招标文件中进行详细阐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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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所提供的产品性能符合监舍管理的质量安全要求
(4)所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要求
(5)所提供设备的需获得设备制造厂商的销售授权
(6)具有与拟投设备品牌相符的同类项目业绩
(7)本次采购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8)投标人拟参加二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须针对相应标段分别提供一份报名资料及资质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2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5日 09: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工商局新大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0年12月15日 0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工商局新大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4000.00元;标段二3000.00元;标段三1000.00元。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商城支行
银行账号:130622620000016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
(4)拟投设备的必须具备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销售授权证明(非项目授权书)
(5)拟投设备的3C认证文件及其他检测证明文件,产品说明图册
(6)与拟投设备相对应的同类业绩,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公开发售时间截止后,潜在供应商仍可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但须按照浙财采监字【2007】2号文件19条执行。
4、本次采购拒绝进口设备参与投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