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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防汛指挥中心应急改造一期工程

2010-12-02 来源:绿色建材网

  报名时间:2010-12-2 到 2010-12-8

  招标单位:宁波市水利局

  所在地区:浙江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宁波市防汛指挥中心应急改造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245号文批准建设,宁波市防汛指挥中心应急改造一期工程指挥中心场所改造标(Ⅰ标)是工程建设内容之一,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利局,建设资金为市水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市防汛指挥中心应急改造一期工程指挥中心场所改造标(Ⅰ标)

  项目地址:位于宁波市水利局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695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136万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包括节假休息日)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包括防汛指挥中心会场(大会议厅)、专家会商室、机房及控制室、防汛值班及休息室、防指(办)办公室、其它功能室等建筑、装饰装修、安装等施工。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

  3.2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与当前岗位一致,项目负责人任务量必须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

  其他要求: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在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按照甬水建【2007】22号文、甬水建【2007】44号文的相关规定。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0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图纸和其他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7日14时,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水利局

  地址:宁波市卖鱼路64号

  联系人:徐琦良

  电话:87285051

  传真:87285517

  招标代理: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

  联系人:房科红

  电话:0574-87360849

  传真:0574-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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