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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广播电视总台演播室系统项目(TZCG2010109)

2010-12-03 来源: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TZCG2010109招标公告
现对“太仓市广播电视总台演播室系统项目” 所需的货物和服务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和服务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仓市广播电视总台演播室系统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为了满足太仓市广播电视总台节目的录制、播出的要求,太仓市广播电视总台将建设开放式新闻演播室系统和虚拟演播室。该系统设计应满足新闻、访谈类直播、录播及节目录制的要求,并应体现安全可靠、操作简单、灵活、直观等特点;
(3)招标内容:
一标段:开放式新闻演播室、虚拟演播室系统及集成项目(不包括虚拟演播室虚拟部分)
二标段:虚拟演播室虚拟部分系统及集成项目;
(4)招标范围: 一标段:开放式新闻演播室、虚拟演播室系统及集成项目(不包括虚拟演播室虚拟部分);
二标段:虚拟演播室虚拟部分系统及集成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在上海或江苏地区拥有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所投产品的厂商必须在中国设有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投标人在上海或江苏地区的主旨机构必须拥有技术支持能力,同时具有培训能力(提供售后人员在上海或江苏地区的社会保险证明);
(7)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申请参与本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凡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有效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关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专业从事广播电视领域系统集成、产品代理、产品销售,拥有专业的技术队伍,具有足够的经济及技术能力保证按照招标方提出的要求,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系统集成、设备安装调试的;
(2)投标商要有丰富的演播室系统集成经验,要求投标方07年至今类似本项目演播室系统集成的地市级电视台成功案例(转播车等同)≥5个,均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
(3)主要产品须提供厂家针对此次投标的专项授权(转授权无效)原件。
2.申请参与本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凡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有效注册(注册资金≥200万元)、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关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专业从事广播电视领域系统集成、产品代理、产品销售,拥有专业的技术队伍,具有足够的经济及技术能力保证按照招标方提出的要求,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系统集成、设备安装调试的;
(2)投标商要有丰富的虚拟演播室系统集成经验,要求投标方07年至今类似本项目虚拟演播室项目建设的地市级电视台成功案例≥5个,均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
(3)主要产品须提供厂家针对此次投标的专项授权(转授权无效)原件。
四、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及本次标书补充公告(如果有的话)的发布网址:
http://www.zfcg.suzhou.gov.cn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日起从苏州政府采购网下载。
五、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3日9:30 时整
六、有关说明:
本次项目的中标者无需缴纳中标服务费;
本招标公告说明解释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江苏省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四楼,邮编:215400
联 系 人:顾红飞 张波
联系电话、传真:0512-53512539,53281311。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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