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警官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警官学院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影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2-1041GD74B04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警官学院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影像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3万元
四、采购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及最高限价: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专业影像设备 | 一批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 人民币33万元 |
注:① 项目类型:货物类
②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③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4、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须取得用户需求中带“▲”号产品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在参加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0年12月2日起至2010年12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八、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3日14:00~14: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12月23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为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8日五个工作日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广东警官学院
电话:020-8765 1688-26 电话:020-3624 4083
传真:020-8765 1698 传真:020-3624 4083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
邮编:510075 邮编:510440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6838
户名: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东环支行(购买采购文件开户行)
帐号:7787 0188 0000 44524 (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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