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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群岗村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010-12-06 来源: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群岗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狮山镇群岗村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SZ-2010G132

  二、采购项目名称:狮山镇群岗村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01

视频监控设备

1

 463684元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需求请参阅谈判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具备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谈判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12月3日-2010年12月9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2月3日至2010年12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农村资产交易中心(狮山镇中心城区博爱路10号(狮山镇政府副楼),联系人:梅小姐,联系电话:0757-86680001)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电子版请到http://www.shishan.gov.cn(南海狮山政务信息网)相关项目公告页面下载)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1、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备查)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②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证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供应商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方可获取谈判文件。(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季华支行;③帐号:2013029209200021591;④款项来源:SSZ-2010G132竞争性谈判文件费。)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10年12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农村资产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谈判时间:2010年12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农村资产交易中心开标室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群岗村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57-85892319

电话:0757-83939009  传真: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02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农村资产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狮山镇群岗村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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