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沈阳电视台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2. 采购项目编号:2010-0819(2)/CG(P)20100942
3. 采购项目内容:
01品目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产品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在线包装工作站 | 1台 | 技术要求 参数要求: 1、 系统结构组成及硬件要求 ① 要求播出制作分离,有独立的播出控制系统,以及独立的图文渲染器。 ② 系统网络化连接,要求配备独立的渲染器,模板图文统一制作,根据节目内容和播出任务单发送至演播室进行播出。 ③ 系统要求成熟、稳定、可靠. ④ 与新闻网互联,用于文稿信息的交互播出。 ⑤ 使用独立的硬件三维图文渲染器,具有2路HD-SDI视频输入、2路HD-SDI视频KEY信号输出、2路HD-SDI视频FILL信号输出 ⑥ 图文渲染器要求采用Linux系统,来保证系统稳定可靠,可防病毒。 ⑦ 系统以键方式接入,要求Alpha键和填充信号均为HD-SDI信号。 ⑧ 系统需要具备2路视频DVE功能,可以同时实现多窗口、虚拟大屏等功能。 ⑨ 输入的视频画面能平滑实时播出,无论对视频画面进行压缩或旋转操作,最终播出时视频画面不失真、在三维物件上进行视屏开窗时延时要保证在2帧以内。 2、播出控制软件要求 ① 图文播出控制工作站要求中文操作,集成节目单编辑和播出为一体的工作流程,能据提供的XML文件自动生成播出任务单,可自定义热键控制各种动画、标及栏目LOGO等。 ② 系统要求自动同步模板、文件、数据、文本等网络化图文要素,支持实时自动更新或手动添加编辑。 ③ 播出控制软件要求不少于10个可自定义热键功能。可以与远程控制遥控器相连,实现主持人远程控制遥控功能,主持人可通过无线移动控制的方式对预先编辑制作好的播出模板进行主动控制。 ④ 播出控制软件应可以基于插件方式进行系统扩展,可以方便的扩展自己的系统。可根据用户需要,控制包括图文渲染引擎,录像机,字幕机,图文点评系统,切换台,视频服务器等。 3、创作软件要求 ① 应能完成二维动画设计、三维建模功能、多层模板的制作和播出、图像的嵌入、外来模型的嵌入、外来数据的嵌入、以及XML文件的嵌入等。 ② 系统具备强大的真三维图文制作功能,模板制作简单,系统自带常用的特技,制作模板时可以直接套用特技。具有丰富的模板库,支持3DMAX文件格式导入,可以和其他场景创作系统 (如:3dmax、Maya等)设计软件兼容制作。能支持多个三维物件同屏播出,或受控分别播出,三维物件能实时渲染。对一些基本图元,如文字、图片等替换方便。留有外部数据通讯接口,可随时刷新数据,适于实时播出。 |
02品目: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产品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数字视频切换台 | 1台 | 技术要求 参数要求: 1、视频输入 16路ITU-R656串行数字分量视频或键信号。 2、视频输出 ITU-R656串行数字视频; 五路M/E输出:2路节目输出、净输出、净PVW和预演信号; 10条同步的辅助母线输出。 3、视频处理 10-bit ,4:2:2 ; 视频延时<1行。 4、主机控制接口 串行接口:6个RS-422/ RS-485 Tally/GPI:8个输入、32个可编程输出; 网口:RJ45 10/100Base-T以太网。 5、控制面板控制接口 串行接口:1个RS-422/ RS-485 ;1个RS-232; 网口:RJ45 10/100Base-T以太网; 其他:两个USB。 6、电源 电源功率:包括控制面板200W(最大值); 电压:100-240V; 频率:50/60 Hz; 备份直流输入:48V DC; 控制面板直流输出:48V DC。 7、机械数据 控制面板尺寸: 宽448mm ;深418 mm;安放深度33-81mm; 开口尺寸 430×400mm; 主机尺寸高89mm ; 宽482mm ; 深430mm。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伍仟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3.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12月13日13: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12月13日13:00~13: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采购文件咨询:袁华 024-22896663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4
入库登记咨询:024-22896679
合同领取咨询:024-22896645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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