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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大厅LED显示屏建设公开招标采购

2010-12-06 来源:浙江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淳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兹定于2010 年12 月 22 日14:00

  整举行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大厅LED显示屏建设公开招标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1、招标项目: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标一)多功能会议室大厅LED显示屏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CAZFCG[2010]147号。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含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一致);具有履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安装能力,并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供应商履行的安装、保养、维修、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能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③投标人需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设计与施工贰级(含)以上,近两年来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④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标书发放、报名时间、地点等:

  ①标书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请于2010年12 月22 日14:0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②报名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12 月22 日11:00前携带加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登记。

  4、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请投标人于2010年 12月22 日11:00时前将标一伍仟圆(¥5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凭银行回执单原件至交易中心四楼服务窗口开取收款收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 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 号:19075201040025441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12 月22 日 14:00整。

  6、开标时间:2010年12 月22 日 14:00(北京时间),逾时作自动放弃。

  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联系电话: 0571-24818116 传真:0571-24818116 联系人: 钱慧珊 王素婷

  淳安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王小娟 联系电话:0571-64881198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24818118 联系人:余旭华。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12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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