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我中心现就监控设备、太阳能热水器、高频手术器及电脑等办公用品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XG-101202
(二)项目内容: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投标人须知: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8日—2010年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方式:各投标人需到本中心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询价文件可网上下载电子版(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处,以纸质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上午9:30,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名费:100元/份(不论报几个品目,均收100元);投标人在2010年12月14日前必须以投标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填写退款收据并递交给财务,收据样本详见附件一)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个月内无息退回。中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方缴纳合同价款5‰的中标综合服务费。
2、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每个品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序列号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资质证书、具体参投产品相关说明;询价文件所述的各品目的物品的相关要求为采购人对该产品的基本要求,如有偏离,则必须不低于采购方的要求,未附具体货物说明以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期。
5、资格要求:投标人的经营范围中具有所投产品的销售资质。
6、交货地点:用户单位指定地点;交货时间: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或按合同约定。
7、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兴国县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招投标工作小组可能会参与本次招标的验收及检查中标商的履约情况。
8、付款方式:不支付预付款,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项目资金均由兴国县政府采购办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9、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偏离表、企业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营业执照、企业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④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0、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11、评标办法:
品目一、三、四: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综合分析、比较,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人。评标分值比重为:价格分60分,技术分30分(基准分/技术偏离值/综合评价分),商务分10分{投标文件制作规范/企业综合实力(参考投标企业的简介、经营资质、注册资本、同类项目经营业绩等)/售后服务/交货期的长短}等。
品目二: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符合采购要求价格最低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相同为最低报价且都符合采购要求的情况,将组织同为符合采购要求且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直至确定投标人)。
注:①、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将不评分。
②、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③、投标产品是江西自主创新产品的按“《江西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购{2009}21号)”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如果出现综合得分相同且是最高得分的情况,则由价格分高者优先中标;如价格、技术分仍相同,将组织同为最高得分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直至确定投标人。
12、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3、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名称: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账号:2860000103100000077
开户行:赣州银行兴国支行
14、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将军中学往县城100米处)
联系电话/传真:0797-5308856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20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