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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播电视台演播室灯光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0-12-10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受辽宁广播电视台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广播电视台演播室灯光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广播电视台演播室灯光改造项目

  2.谈判文件编号:LNZC20100215

  3.采购项目需求:

  01包 进口灯具和调光台(已进行进口产品审批);

  02包 综合演播室灯光改造(本包要求提供报价设备的样灯各一个,样灯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同报价文件同时递交,未提供样灯的报价无效。成交供应商的样灯将由采购单位封存,采购单位有权检测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灯具技术参数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未成交供应商样灯评审结束后退回);

  03包 栏目演播室灯光改造。

  本采购项目共分3个合同包。报价供应商可投1包或多包,但报价供应商对所投包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第一包报价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第二包和第三包报价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3.如果供应商为经销商,必须持有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产品可以为总代理商)的授权;

  4.报价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6.参加本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并通过省财政厅对登记信息的核对。未登记的供应商,可以先获取采购文件,再补办登记手续,但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10年12月8日-2010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

  2.方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邮箱:lnzc11111@126.COM 密码:23447752;或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10室免费领取电子文档。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采购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报价供应商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23447752)。

  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报价的主要凭证,如未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或报价。

  四、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包。

  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4日16:00

  银行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泰山支行

  账  号:0382010141900018118

  供应商在沈阳市市内的任何一家盛京银行网点都可以交纳投标(报价)保证金(注:存款人要将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写在银行交款单的左上角),投标(报价)供应商凭银行开具的交款单,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开取收据。”

  五、递交报价文件、样灯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0年12月15日9:00

  六、递交报价文件、样灯地点及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世欣

  联系电话:024-23447739

  传  真:024-23447752

  邮  编:110001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崔志强

  联系电话:13898167770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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