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网络监控系统建设 |
招标公告编号 | LNZC20100235 |
商 品 品 目 |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招 标 公 告 受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为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网络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网络监控系统建设 2.招标文件编号:LNZC20100235 3.招标项目需求: 本项目按功能逻辑上划分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数据中心建设、监狱基础网络结构建设、监控、报警、对讲系统建设四个部分,但这四个部分是有机的整体,不可分割。本项目不分包,四个部分整体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对包内内容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本项目具体功能需求及设备技术指标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如果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硬件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投标供应商具有建筑智能化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投标供应商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5.参加本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并通过省财政厅对登记信息的核对。未登记的供应商,可以先获取采购文件,再补办登记手续,但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 6.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 2.方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或到网易邮箱下载免费电子文档:lnzc11111@126.COM 密码:23447752。 3.填录《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招标文件第一页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投标人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23447752)。 本表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主要凭证,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0元。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银行汇款信息: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泰山支行 账 号:0382010141900018118 现金交纳: 供应商在沈阳市市内的任何一家盛京银行网点都可以交纳投标(报价)保证金(注:存款人要将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写在银行交款单的左上角),投标(报价)供应商凭银行开具的交款单,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开取收据。 五、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六、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正门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平罗监狱城) 采购单位联系人:佟大为 联系电话: 024—89296528 七、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中心项目联系人:邸毓春 联系电话: 024—23447750 传 真: 024—23447752 邮 编:110001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 |
标 书 价 格 | 无 元 |
开 标 时 间 | 2010-12-29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备 注 信 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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