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本着公开、公平 、公正、诚信的原则,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治安交通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经东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真诚欢迎设备厂商或设备授权代理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 DS-2011-01
2、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治安交通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
目
3、招标内容及数量:
第一包:模拟高速智能球型彩色黑白转换摄像机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和配合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施、验收,163 台。
第二包:模拟彩色/黑白枪式摄像机(含5-50mm镜头、补光灯、室外护罩支架和防雷模块等)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和配合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施、验收,3516台。
第三包:数字彩色/黑白摄像机(含15-50mm镜头、补光灯、室外护罩支架和防雷模块等)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和配合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施、验收,712台。
第四包:视频数字光传输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和配合视频、语音、数据等多种业务系统传输的实施、验收,2.5G音视频光传输设备1套,232数据板卡33路,1路 440套,4路 659 套,8路 30 套。
第五包:视频存储设备(含编码器、室内标准机柜)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和配合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施、验收,支持3516路模拟图像以D1格式、712路数字图像以720P标准存储30日。
第六包:UPS电源设备,80KVA电源设备4台(满负荷延时4小时)的供应、安装、调试、机房供电线路的合理配置和施工、负载均衡设置及与原UPS供电系统的调整和优化。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第七包:现有视频监控专网优化升级;防病毒系统建设、网管系统和9台汇聚层网络交换机的供应、调试、培训和配合视频数据等多种业务系统传输的实施、验收;核心交换机扩容。
第八包:室外立杆(含支架)及基础的设计、供应、施工、安装和配合摄像机的安装、穿线、培训及配合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施和验收, 6米立杆100 根, 4米立杆 519根,3.5米摄像机支架(安装在路灯杆上)266根。
第九包: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包括16080米(其中过街顶管7790米,检查井132个)地下管网(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925个视频接入点光纤敷设工程、前端指定4228个点位电源接入(含92500米电源线)工程、摄像机支架安装、摄像机安装、防雷及将图像引接至光端机箱(含175800米75-3视频线、16300米2*0.5控制线和71200米室外网线的供应)的施工、培训及配合视频监控系统的验收;城区864个现金流量较大的场所(典当、金融网点、车站、大型商场、较大规模居民小区、加油站、名烟名酒店、汽车交易场所和珠宝金店等)已建报警监控系统联网施工(包括1780米管网、光缆敷设、传输设备的供应和系统的调试等);已建成的9个机房的无人值守机房监控系统和供电系统的改造(包括5台市电供电变压器)、2台5匹机房专用空调的供应、安装、培训及配合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施和验收;925个室外机箱的供应、安装及配合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施和验收。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1. 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中(各分包“招标技术要求及设备品牌选型要求”) 。
2. 设备供货期要求:按照系统建设进度,首批设备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到货。
3.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对第一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方为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查验。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提供产品的国内生产厂商或国外产品的一级代理商。
3) 代理进口产品需有产品的CE\FCC认证证书,报名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4) 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报名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验。
5) 投标方必须提供高速智能球型彩色黑白转换摄像机国内公安部门产品检验报告。报名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查验。
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地位;
7) 在专业技术、系统产品、人员组织、施工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系统设备维护与管理的能力。
8) 投标方所选型的摄像机产品具有运用在“平安城市”工程中的业绩,投标方应具有供应两个或更多,设备供应在同一个“平安城市”工程项目中1000台以上摄像机设备供应规模的成功案例,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9) 报名时投标方应提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2009年度财务审计文件),投标方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对第二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方为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查验。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提供产品的国内生产厂商或国外产品的一级代理商。
3) 投标方必须具有彩色/黑白转换枪式摄像机的3C认证或国家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开标时需提供3C认证或国家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报名时提供证书原件。
4) 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报名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5) 投标方必须提供彩色黑白转换摄像机国内公安部门产品检验报告。报名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6) 如果投标方属代理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内产品销售许可证”,及以往产品进口时的商检证明。开标时需提供“国内产品销售许可证”原件,及以往产品进口时的商检及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原件。
7)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地位;
8) 在专业技术、系统产品、人员组织、施工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系统设备维护与管理的能力。
9) 投标方所选型的摄像机产品具有运用在“平安城市”工程中的业绩,投标方应具有供应两个或更多,设备供应在同一个“平安城市”工程项目中1000台以上摄像机设备供应规模的成功案例,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10) 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2010年度财务审计文件),投标方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对第三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查验。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提供产品的国内生产厂商或国外产品的一级代理商。
3) 投标方必须具有数字彩色/黑白转换枪式摄像机(包括镜头)的CE或3C认证或国家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报名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4) 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报名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5) 投标方必须提供数字彩色黑白转换摄像机(包括镜头)国内公安部门产品检验报告。开标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6) 如果投标方属代理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内产品销售许可证”,及以往产品进口时的商检证明。开标时需提供“国内产品销售许可证”原件,及以往产品进口时的商检及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原件备查。
7)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地位;
8) 在专业技术、系统产品、人员组织、施工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系统设备维护与管理的能力。
9) 投标方所选型的摄像机及镜头等附属产品具有运用在“平安城市”工程中的业绩,投标方应具有供应两个或更多,设备供应在同一个“平安城市”工程项目中300台以上或两个城市500台以上摄像机设备供应规模的成功案例。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10) 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2010年度财务审计文件),投标方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对第四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查验。
2) 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报名时提供证书原件查验。
3) 投标方必须具有产品的CE或FCC等认证,报名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查验。
4) 投标人必须提供视频数字传输设备国内公安部门产品检验报告。报名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原件查验。
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公安部3111工程推荐产品。
6) 如果投标人属代理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内产品销售许可证”,及以往产品进口时的商检证明。报名时需提供“国内产品销售许可证”原件,及以往产品进口时的商检及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验。
7) 投标方所提供的光传输设备在同一个“平安城市”工程项目中1000台以上光传输设备供应规模的成功案例。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验。
对第五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查验。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提供产品的国内生产厂商或国外产品的一级代理商。
3) 投标人所投视频存储设备和编码器设备均必须具有ISO9000或3C认证。报名时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查验。
4) 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报名时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查验。
5) 投标人所投视频存储设备如为进口产品,须提供产品质量认证证书:CE证书、UL证书、报名时需提供以上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验。
6) 如果投标人属国内产品生产厂商,需提供国家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原件查验。
7) 如果投标人属代理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内产品销售许可证”,及以往产品进口时的商检证明。报名时需提供“国内产品销售许可证”,及以往产品进口时的商检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验。
8) 投标人具有从事安全技术防范施工资质,并通过行业管理部门年度审查或备案,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对第六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查验。
2) 投标人必须具有UPS电源设备的3C认证。报名时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验。
3) 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报名时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查验。
4) 投标人需提供ISO140001认证证书,报名时提供证书原件查验。
5) 投标人必须提供UPS电源设备国家产品检验报告。报名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验。
6) 如果投标人属代理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内产品销售许可证”,及以往产品进口时的商检证明。报名时需提供“国内产品销售许可证”原件,及以往产品进口时的商检及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验。
对第七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查验。
2) 投标人需提供所提供产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报名时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查验。
3) 投标人提供的网络交换机设备必须具有具有电信入网许可证。报名时提供电信入网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验。
4) 投标人必须提供网络交换机设备国家产品检验报告。报名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验。
5) 投标人属代理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内产品销售许可证”,及以往产品进口时的商检证明。报名时需提供“国内产品销售许可证”原件,及以往产品进口时的商检及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验。
6) 交换机产品需有IPV6第二阶段证书,报名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验。
7) 为保证网络的高效、安全运行,投标人中标后应保证在一年内在本项目中始终投入一至二名通过CCIE和ITIL v3 认证的常住本地的网络工程师。
对第八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生产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查验。
2) 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报名时提供证书原件查验。
3)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焊接、切割方面的中级以上技术证书,报名时提供证书原件查验。
4) 本项目工程的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从工程最终验收之日起算。
5) 本工程的施工由中标单位一揽子承包,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对第九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售后服务保障,投标人必须是在东胜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技术防范施工资质并在当地安防协会备案、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的企业。
2) 为保证光缆工程施工质量,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工程勘查、设计、实施等工作中安排的八名项目管理人员,其中一名必须具有不少于8年以上光缆施工经验,并附相关证明;一名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电工资质证书,并通过公安厅安防施工资质培训;一名为电力工程技术(助理以上)工程师;二名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计算机网络工程师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证书); 其他三名均通过公安厅安防施工资质培训。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3) 本项目工程的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从工程最终验收之日起算。
本工程的施工由中标单位一揽子承包,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7、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在资质审查后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8、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24日
地点:东胜区财政局0902房间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1年 1 月6日9时整(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西二楼会议室
11、采购代理机构:东胜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利钧 马建鹏
联系电话(传真):0477-3994486/3995884
12、技术咨询:王 珍 13354773721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