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浙江省宁海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HZFCG-Z2010064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参数指标要求见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品目参加投标,也可选择所有品目参加投标。同时欢迎满足本次招标需求的其他品牌来投标。 五、本次招标预算价:品目一:305279元;品目二:597700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委托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商同时具有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二级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证书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6.投标商须提供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证书; 7.投标方所投的主要产品必须具有厂家授权书; 8.必须是单独投标,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或其它形式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0年12月13日至 2010 年12月24日,上午; 8:00-11:00 ;下午 13:30-14:30。 2.发售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二科(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随带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第六条中投标人特定条件中第4-6项证书原件(不能出示原件的,可出示公证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投标保证金: 品目一:叁仟元;品目二:伍仟元。 投标人应于2010年12月31日11:3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9752001040010207。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年1月5日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开标室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年1月5日9:00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开标室三)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招标有关信息公告: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联系人:马燕 陈伟霖 联系电话:0574-65225007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的有关规定完成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的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