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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型单位投影机协议供货资格招标公告

2010-12-20 来源:广东中山市政府采购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11年度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型单位投影机协议供货资格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2011年度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单位投影机协议供货资格招标项目

  2. 招标编号:GXZS10003

  3. 项目内容:投影机的协议供货资格

  二、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制造商或其中国总代理商或华南地区总代理商或省级地区代理商。

  3. 投标人如果是总代理商,必须取得所投设备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

  4. 每个品牌只允许有一名投标人,每名投标人必须推荐不少于3名中山地区协议供应商参与投标。中山地区协议供应商可在各镇区设置若干联络供应商参加投标。

  5. 中山地区协议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山市范围内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2) 具有品牌厂商或总代理商的合法授权;

  3) 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和信誉;

  4) 同一品目内,投标人不能同时作为该包组的协议供应商。

  6.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12月17日至2011年1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F座(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 答疑会具体安排:

  1. 答疑会召开时间:2010年12月30日上午9:30。

  2. 答疑会召开地点: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标室(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F座)

  3. 各潜在投标人在2010年12月29日上午11:00前将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

  五、 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月6日上午9:0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6日上午9:30

  3. 开标时间:2011年1月6日上午9:30

  4. 开标地点: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F座)

  八、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单位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760-88266155

  传 真:0760-88266215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邝小姐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F座

  电 话:0760-88798811

  传 真:0760-88796698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石岐支行

  帐 号:44001780346053002380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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