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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网络及警务室电视墙升级

2010-12-21 来源:中国教育装备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网络及警务室电视墙升级改造项目【谈判编号:GMTC103Z698ZHJ698JO,采购表编号:教科文(10)0330】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谈判文件下载网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公示时间到2010年 12月24日17:30止。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的时间:在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

  2. 项目简要内容:

  品目一:视频光端机及广播系统设备

  品目二:专业工程投影仪

  品目三:服务器及激光打印机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报价人可以选择对任何一个品目或全部品目进行报价,但必须对同一个品目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3. 合格的报价人:

  品目一、二: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b)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若报价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所报主要产品(广播系统设备、投影仪)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c) 本项目采购设备中液晶显示器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所报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d) 具有国家工信部(国家原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认证文件;

  e) 在中山市内须设有直属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

  f)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品目三: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b)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若报价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所报主要产品(服务器)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c) 本项目采购设备中激光打印机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所报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d) 在中山市内须设有直属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本次谈判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a) 获取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00。

  b) 获取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c) 售 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d) 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5. 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a) 递交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下午2:30-3:00;

  b) 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下午3:00;

  c) 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开始谈判。

  a) 谈判开始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下午3:00;

  b) 谈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² 采购人: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

  Ø 电 话:0760-85502892

  Ø 联 系 人:邱老师

  ²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Ø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Ø 电 话:0760-88361915

  Ø 传 真:0760-88383654

  Ø E-mail: 0760169@163.com

  Ø 联 系 人:梁碧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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