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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运维监控系统建设及实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0-12-21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编号:GPCGD103114FG251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运维监控系统建设及实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03114FG251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运维监控系统建设及实施采购

  三、采购预算:见序号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包组号:1

  包组内容:运维监控系统建设及实施

  用途:政务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预算金额:35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3.5万元

  项目周期:6个月

  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地方税务省局和广东南海税务信息处理中心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承诺。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须具有迄今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或具有原信息产业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或以上,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如非该项目实施中所需工具软件的原厂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须为该工具软件的代理商或提供工具软件原厂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工具软件原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函。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31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11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1月11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开标/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按以下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联系人:卢、吴先生,胡小姐

  电话:020-6279 1631/3,6279 1686

  传真:020-8317 7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http://www.gpcgd.com/lxwm/index.htm)。“

  邮编:510030

  E-mail: gdgpc@yahoo.com.cn

  采购人: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00号广东地税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20-8529 9054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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