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北京市公安局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竞争性谈判邀

2010-12-28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电视电话会议系统

  项目编号:BJJQ-2010-214

  采购内容:电视电话会议系统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邮编:10074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5915614/65913057转831

  传真: 6595103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提供资质文件和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8日到2010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

  报名资格要求及需携带的资料: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年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有效期);(提供复印件即可,且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且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谈判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工业与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要求:

  1、谈判人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谈判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谈判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人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3、谈判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谈判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4、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7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