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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闽粤主线高清卡口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10-12-29 来源:福建龙岩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岩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采购文件编号:FJLYCG2010-155

  2、采购项目内容:本次采购为一个合同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量

1

高清晰网络抓拍一体机

详见采购文件

2

2

百万级高清晰镜头

2

3

滤色镜

2

4

高清网络摄像机

1

5

存储服务器

2

6

智能防眩LED组合式频闪灯

2

7

防护罩套件

2

8

车辆检测单元

2

9

主设备箱系统套件

1

10

通讯单元

1

11

智能设备管理器

1

12

设备机柜

1

13

安装套件

4

14

交换机

1

15

配套电缆及辅助材料

4

16

摄像机杆件、补光灯杆件

4

17

施工及辅助材料

4

18

管理软件接口开发

1

19

车牌识别管理模块

1

  采购单位:龙岩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联系人:章凯,电话:13600984141。

  3、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0年12月29日—2011年1月7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4、发售采购文件地点: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97-2529181,传真:0597-2890012,公司网址:www.fjlyzfcg.gov.cn,E-mail:longyancaigou@sina.com

  6、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注册,经年检合格,并有能力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询价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法人。

  6.2供应商按规定缴交询价采购保证金,自愿签订及诚信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6.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与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直接利益关系、隶属关系的供货人才能参加询价。

  6.4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条件。历年来参加政府采购,反映良好。

  6.5供应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遵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询价采购程序,具有良好的信誉。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7、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1年1月11日8:30-9:00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至时间:2011年1月11日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北京时间,以接受响应文件地点时钟为准)

  8、询价地点: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龙岩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采购会。

  9、采购文件售价及要求:采购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10、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须于2011年1月7日17:00前从询价供应商帐户银行转帐或电汇至本文件指定的帐户(以到账为准)。

  11、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3010010010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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