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进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进采办[2010]181号计划函要求,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进贤县广播电视台的委托,拟就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 招标编号:JXZFCG2010-D181
二. 本招标内容:广播电视发射塔
三.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证或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专业生产通信铁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投标主体的资格要求。
四.技术参数(见附件效果图,并按效果图要求设计施工图)。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标准:人民币15000元。
开户行: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场分社
户名: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3797500000001779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后无息退回。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
C: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标书及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月5日上午10:00
七.开标时间:2011年1月5日上午10:00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第二开标室(进贤县人民政府广场西侧)
九. 请各投标人于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报价表(自制)随同所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书面和电子版施工图及具有经营资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装入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装投标文件的信袋上应写明:(1)招标人名称, (2)招标项目名称,(3)招标编号,(4)投标人名称,(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6)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人:陈先生 熊先生
联系电话:0791-5329363
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