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供应商:
因采购的需要,本次浦口公安分局道路监控网工程设计方案的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PKZC-2010JZ117)内容做如下变更:
原“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资质。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入围全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中标供应商名单或在江苏省境内参与组织道路监控网“3·20”工程或同类工程设计的单位;”
现变更为“(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资质或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入围全国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中标供应商名单或在江苏省境内参与组织道路监控网“3·20”工程或同类工程设计的单位;”
特此公告!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