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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弱电工程

2011-01-06 来源:天津招标投标网

  招标编号:121203120110006 保税通告:004号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航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_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弱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 招标人: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二、 招标代理单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三、 工程名称: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弱电工程

  四、 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三道交口。

  工程概况: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总部研发中心概况: A座地上面积:17386m2 ,B座地上面积:24416m2 ,C座地上面积:6794 m2 ,D座地上面积23000m2;A、B、C 、D 座地下面积为10500m2。A、B、C、D座总面积约:81500m2,建筑高度42.90m。

  招标范围:总部研发中心弱电施工图除消防系统外的全部工程,其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网络/通讯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子显示屏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在线电子巡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物业管理网、楼宇自控等系统全部内容的二次深化设计、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及相关附件、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 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 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2)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正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4) 副项目经理两名,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专业;

  5) 安全项目经理一名,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省、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本项目允许副项目经理同时兼任安全项目经理;

  6) 在投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完成2010年年检);

  (办理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空港管委会1号办公大厅27号窗口);

  7)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须具有本年度或本项目的进津备案通知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计划工期:

  2011年5月15日至2011年10月31日 工期为170天(日历日)。

  九、 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 报名日期:2011 年1月6日至 2011 年1月12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A202室)

  十二、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报名。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处罚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报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前12个月内在《关于对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空港加工区规建局颁发)中取消入区参加招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能参加报名。

  十三、联系电话: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 联系电话:022-84906266,联系人:刘洋;

  十四、文件发售: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天津空港加工区西三道166号,天津港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A219房间。

  十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十六、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如果参加报名单位数量在15家以下(含15家),采取资格后审;报名单位数量超过15家时,将进行资格预审。

  十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八、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十九、本公告在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www.tjconstruct.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保税区政务网(http://www.tjftz.gov.cn/)同时发布。

  二十、发布日期:2011年1月6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招标站

  地 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

  负 责 人:崔志国

  投诉接待电话: 8490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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