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莱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莱州市光州东街(新一中东)
联系人:赵秉东 联系电话:0535-3012678
采购人:莱州市司法局 地址:莱州市光州西路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人:张松伟 联系电话:0535-2211932
二、采购代理机构: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12房间
三、项目名称: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LC-2011-ZS-E03-1
五、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六、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内容及数量 |
第1包 | 计算机及配件 | 台式计算机18台,笔记本电脑8台,台式机内存20条,移动硬盘1块,服务器1台,U盘20个。 |
第2包 | 外设类设备 | |
第3包 | 数码类设备 | 数码相机27部,数码摄像机4部,录音笔24支。 |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年年检,能够清晰反应年检情况与经营范围,投标人拟投标产品须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依法纳税,可提供相应设备和服务能力。
八、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询价文件于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1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发售,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方可购买询价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或材料仅用于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资格审查,详细资格审查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询价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询价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拟报价包号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询价文件邮寄给贵方。
九、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1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开标地点: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大厅(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01房间)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12房间 邮编:261400
开户银行: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060 3000 0201 0007 6388
项目联系人:李旭升张小芹 联系电话:0535-2170200,2170202
传真:0535-2170200 电子邮箱:lzzszb@126.com
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