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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关于进贤县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2011-01-07 来源:江西南昌市政府采购

依据进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进采办[2010]181号计划函要求,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进贤县广播电视台的委托,拟就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 招标编号:JXZFCG2010-D181

二. 本招标内容:广播电视发射塔

三.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证或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安全生产许可,专业生产通信铁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投标主体的资格要求。

四.技术参数(见附件效果图,并按效果图要求设计施工图)。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标准:人民币15000元。

开户行: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场分社

户名: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3797500000001779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后无息退回。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

C: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标书及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月7日上午10:00

七.开标时间:2011年1月7日上午10:00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第二开标室(进贤县人民政府广场西侧)

九. 请各投标人于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报价表(自制)随同所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具有经营资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装入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装投标文件的信袋上应写明:(1)招标人名称, (2)招标项目名称,(3)招标编号,(4)投标人名称,(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6)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人:陈先生 熊先生

联系电话:0791-5329363

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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