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 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汉市公安局 委托,拟对 指挥中心刑技中心指挥通信及弱电系统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DGGG[2010]074 二、招标项目:指挥中心刑技中心指挥通信及弱电系统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安排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广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刑技中心为汶川地震灾后异地重建项目,其中指挥通讯及弱电系统为地方政府投资重建及部分迁建。本项目招标内容公安指挥中心系统、信息化办公系统、审讯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防雷系统等;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中设备清单所有子项、施工费、设备运输费、系统集成费、原有设备拆迁安装费、税收、施工单位利润及管理费等全部费用。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特殊资质要求:具有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计算机、通信系统集成承包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7、2008年1月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含300万)同类工程业绩。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1月7日至2011年1月1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发售)在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汉市成都路西段1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作为合格的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计算机、通信系统集成承包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含300万)同类工程业绩等相关资质];以上①收原件,②③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投标人公章)。原已参加过广汉市类似采购项目的可不提供已提供过的资料原件,但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汉市成都路西段1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楼开标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 广汉市公安局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汉市成都路西段1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838-5350330 传 真:0838-5350330 电子邮件:ghzfcgzx@126.com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