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3.1.1 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设备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国内经销商家。 3.1.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1.3 投报第二包的供应商须具备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 3.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3.1.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8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