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扬中市公安指挥中心 的 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智能化系统 已经 扬发改经贸行政审批[2007]176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现已落实,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公开招标进行预公告。
2、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天后宫路北侧,中电大道西侧地块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9552.39平方米;工程造价约610万元。
3)开竣工日期: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含以下系统:1、综合布线系统2、信息网络系统3、有线电视系统4、大屏幕显示系统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6、背景音乐及公共广播系统7、一卡通系统8、多媒体会议系统9、指挥中心系统10、审讯监控系统11、机房工程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需同时具备1、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智能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或(单项:保密安防监控)资质。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壹级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机电安装专业) ;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坏状态;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经理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1)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2)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13)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非扬中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在中标后办理相关手续);
(14)项目经理具有镇江市建筑市场管理信息卡(即IC卡);
(15)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和有权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16)经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无行贿犯罪行为);
2)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
3)其他条件:
综合布线系统产品可接受品牌:耐克森、康普、泛达、施耐德、普天;信息网络系统产品可接受品牌:信诺非凡、华为、神码、思科;一卡通系统产品可接受品牌:东方安成、克立司帝、澳思码、安视佳;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产品可接受品牌:信诺非凡、索尼、派尔高、博世、大华、海康、桑达;指挥中心拼接显示墙DID子系统产品可接受品牌:VTRON、三星、唯瑞、帝彩无限;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子系统产品可接受品牌:信诺非凡、大华、索尼、安视佳。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以上6个主要系统中可接受品牌的其中任意一家品牌产品(该品牌须为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选用的品牌)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资格预审及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
(2)本工程资格预审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6)408号文”;
(3)本工程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4)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3家(含3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5)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开标、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评标法总分为93分,其中投标报价70分,施工方案20分,业绩3分。(计算过程以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投标书中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当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确
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70分):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6.5%、97%、97.5%、98%;
本工程K2的取值为97%。
Q1、K1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公证员随机抽取确定。
不低于成本价的有效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70分,偏离基准价得相应扣分,每正偏离1%扣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2)技术标评审(20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技术标如未判定为不合格,则技术标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不含答疑)。统计技术标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A、所选设备功能性、适用性、经济性(10分)
a、所选材料或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先进性;;(2分)
b、所选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的合理性和先进性;(2分)
c、所选材料或设备技术指标响应状况评价;(6分)
c-1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必须与其在标书中描述的技术参数完全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B、施工组织设计(7分)
a、施工技术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科学合理,措施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确保工程在规定的工期内安全、优质完成;(3分)
b、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是否合理,结合工程特点,是否有安全围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2分)
c、称职的项目经理、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及充足的技术力量配备;(2分)
C、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3分)
a、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2分)。
b、主要对投标人是否有售后服务体系、在项目所在地或周边地区(2小时车程)是否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等方面,是否适应招标人的要求进行评价。(1分)
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分值计算(3分)
投标人自2007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总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弱电智能化工程的,得2分,完成过总价500万元及以上的弱电智能化工程的每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拟派项目经理2007年01月01日以来在合同总价500万元及以上智能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的得1分 (提供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报告的原件备查,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资料须能反映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时间以竣工报告中验收时间为准)。
(7)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分标段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7、请申请人于2010年 12 月 16 日至 2010 年 12月 22日,上午8:30到11:00,下午14:00时至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加密锁(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及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近一年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后到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8、本工程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万元,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递交至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账户名为投标人全称的基本账户中出票。投标保证金递交:
时 间:领取招标文件前
交款方式:采用汇票、本票、支票、银行保函
帐 户: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47977108093001
9、投标单位须提供技术标的电子文档,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刻入投标光盘。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梳儿巷35号
联系人:王建军
传真:
电话:
联系人:王士光
传真: 0511-85029832
电话: 0511-85029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