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电影学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北京电影学院电影专业教室设备扩充项目(招标编号 ZTXY-2011-00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预算金额 1 多媒体授课讲台 套 6 121.502万元 2 教师计算机 套 30 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3 终端一体机 台 30 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4 多媒体网络中控系统 套 8 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5 台 11 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6 套 6 7 投影幕 台 6 8 台 6 9 套 6 10 功放机 台 6 11 音箱 套 6 12 摄像头 台 6 13 云台 台 6 14 门磁 套 93 15 IC卡读卡器 台 31 16 IP电话 台 8 17 线缆线材 项 8 18 转接口 台 1 19 蓝光播放机 台 2 20 蓝光硬盘播放机 台 1 21 系统集成 项 1
1.采购人名称:北京电影学院
2.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4号
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传真:010-51909183
开户名(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帐号:346756034237
4.项目批复情况及采购货物一览表:
所属批复项目:设备购置—电影专业教室设备扩充
项目批复文号: XM?—0000014220101231004
项目批复预算金额:121.502万元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5.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5.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
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5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详见技术要求部分);
5.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月27日起至2011年2月17日止 (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07室)。
9.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部分(无技术参数)电子版,每张5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100 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10. 投标时间:2011 年2月18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1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1年2月18日上午 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5开标室。
1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4.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性能(40分)+相关业绩(10分)+综合商务(10分)+政策法规(6分)+投标文件(4分)
15.投标说明:
1)根据财库[2007]119号及京财采购[2008]621号文精神,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内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