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东阳市财政局[2010] 1884号确认书 批准,现就东阳人民法院横店法庭建筑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YCG2011-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1 | 东阳人民法院横店法庭建筑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 | 详见《招标项目技术要求及设备清单》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本公告设定的特定条件。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经营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1 年 2 月 1 日至 2011 年 2 月 23 日,上午 08:30-11:30 ;下午 13:30-17:00 。
2.发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2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图纸 2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特定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反馈单”原件和复印件;
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投标方应于 2011 年 2 月 24 日上午09:30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如用汇票需提前一天提交,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填写括号及括号内的内容,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账户名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银行帐号:120804002904920388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年 2 月 24 日上午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年 2 月 24 日上午09:30时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花名册证明为准,开标时提供)。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花名册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东阳市政府采购网(www.dyzfcgw.gov.cn);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ztb.com)。
十二、业务咨询: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蒋颖、王宏辉、楼小韩
联系电话:0579-86691729 传真:0579-86691836
东阳市人民法院联系人:吴江燕电话:0579-866671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579-86662682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6691835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