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局的委托,对辽宁省路政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ZC2010027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路政指挥中心设备(具体参数详见第四章)
采购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但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在1000万(含)以上,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5.参加本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并通过省财政厅对登记信息的核对。未登记的供应商,可以先获取采购文件,再补办登记手续,但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1年1月30日-2011年2月21日;
2.方式:网上下载:“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上下载电子文档;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采购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投标人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23447752)。
本表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主要凭证,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4.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2月21日16:00(节假日除外)
银行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泰山支行
账 号:0382010141900018118
现金交纳:
供应商在沈阳市市内的任何一家盛京银行网点都可以交纳投标(报价)保证金(注:存款人要将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写在银行交款单的左上角),投标(报价)供应商凭银行开具的交款单,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开取收据。
五、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1年2月22日13:30(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王立民
联系电话:23243966
项目联系人:李丽梅
联系电话:024-23447735
传 真:024-23447752
邮 编:110001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