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CG2011004招标公告
受太仓市重点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1年039号审批单批准,我中心对“太仓市传媒中心数字电视机房液晶显示屏”所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确定TZCG2011004号标书的最终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仓市传媒中心液晶显示屏;
(2)项目基本情况:为了满足太仓市传媒中心数字电视前端监控、维护的需求,太仓市广播电视总台将采购一批液晶显示屏。该批屏幕将为太仓传媒中心数字电视监控机房提供画面监测,数据分析等功能。要求满足全年24小时不关机工作,并具备丰富的数据和视频接口。
(3)招标内容:一标段:2X2形式的工业级液晶拼接屏,其单块规格为16:9的60寸液晶显示屏。
二标段:20台16:9的52寸工业级液晶监视器;
(4)投标单位可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所投标段必须完整。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在上海或江苏地区拥有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所投产品的厂商必须在中国设有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投标人在上海或江苏地区的主旨机构必须拥有技术支持能力,同时具有培训能力(提供售后人员在上海或江苏地区的社会保险证明);
(7)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凡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有效注册(注册资金≥100万元)、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关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专业从事显示屏相关领域产品生产或代理、销售,拥有专业的技术队伍,具有足够的经济及技术能力保证按照招标方提出的要求,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的;
2.投标商要有丰富的液晶屏幕方案设计经验,成熟的液晶显示产品,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
3.主要产品须提供厂家针对此次投标的专项授权(转授权无效)原件。
四、日程安排:
(1)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上午11:00前,请有意于本项目的供应商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进行报名:TCZFCG@163.com ,邮件中必需包含单位全称、联系人、随身电话、办公电话,邮件主题格式:“TZCG2011004号—XXX公司”。未报名、逾期报名者不得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请查收报名邮箱内的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自苏州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之日起自行下载,(标书费人民币200元/份,统一于开标当天9:30前收缴);
(3)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1年2月18日下午14:00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至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4)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3月9日9: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3月9日9:30时整(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2011年3月9日9: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层3303开标室;
(6)其余安排见售后标书。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开标前在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3号楼4楼3411室,0512-53517828)办妥;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退还,没有中标者在开标结束后退还(如款已缴至我中心账户的,则我中心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2)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缴至我中心账户,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一周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3)缴纳方式:本地投标者用转账支票,外地投标者用银行汇票(或电汇),拒收现金。
户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52810908092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
六、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七、本项目说明解释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09室(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
邮 编:215400
联系人: 张波 顾红飞
电话(传真):0512-53512539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