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建建湖县文化中心工程已经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舞台灯光、舞台音响、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3、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建湖县文化中心舞台灯光、舞台音响、智能化系统工程
工程性质:基建
结构层次: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地下一层
工程规模:约38000平方米(含地室面积约2000平方米)
工程地点:建湖县城南新区湖中南路东侧双湖公园对面
标段划分:一个
招标内容:新建建湖县文化中心舞台灯光、舞台音响、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具体包括:公共安全系统(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图书管理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会议系统、UPS及防雷接地、综合布线系统、群艺馆音响系统、群艺馆灯光系统、大剧院音响系统、大剧院灯光系统、大剧院督导系统、多功能厅音响系统、多功能厅电影音响系统、多功能厅灯光系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3月12日,要求工期为120日历天,且必须满足主体工程的工期要求
4、立项批准部门及文号: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发改基建[2008]90号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①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中国演艺协会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项目经理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⑤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⑥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省内企业由招标单位统一查询,外地企业自行查询);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⑧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2010年后缴费须达半年以上);⑨本工程接受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企业与中国演艺协会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必须明确以智能化资质企业参加投标;⑩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得更换,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施工,否则招标人将依照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予以经济处罚,直至取消中标资格,并向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建议以不诚信投标记入诚信档案,上网公布。
6、凡自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请人,请于2011年2月12日8时30分至2010年2月17日17时前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建湖县城南新区建设大厦一楼),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于2010年2月17日17时前将相关资格预审材料密封后送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③号投标报名资料箱中(建湖县城南新区建设大厦一楼)。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7)(8)(9)项中任意一项者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袋封面上应注明申请单位名称和所投工程名称。
(1)建湖县建湖县文化中心舞台灯光、舞台音响、智能化系统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原件;(2)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申请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和中国演艺协会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4)投标申请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项目经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报名项目经理及项目组(部)成员(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等)至少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或本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2010年以来交纳养老保险证明或交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注:2010年以来连续缴费须达半年以上);(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9)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本省企业由招标单位统一查询,外省企业由报名单位自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7、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投标资格外,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
10、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入围,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0618900。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地址:建湖文化艺术中心工地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南新区建设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13505116558 联系电话:18961909826
传 真:0515-80615163 传 真:0515-8623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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