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邀请公告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WZC-GZ-201101 二、招标项目:犍为县大桥头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公开招标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2个包。 包一:大桥头电子警察系统,采用500万像素CCD高清电子警察系统技术方案,完成本次建设后,可以对岷江大桥头路口进行闯红灯的纠违,绿灯期间具有卡口功能,实现车辆布控报警、超速纠违等功能,同时能够对进出城车辆通过相应路段进行过车记录和测速,实现车辆布控报警、超速纠违等功能,达到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及时快速纠违和处置交通突发事件。 包二:大桥头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设置箭头式分屏信号灯对机动车予以灯光信号提示;设置行人过街灯、斑马线和非机动车隔离栏,以保障车辆和行人过路口的安全,设置LED诱导显示屏,提示进出车辆路况及方向。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包一:犍为县大桥头电子警察系统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7、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一级资质; 8、在省内须具有稳定的技术服务机构; 9、所投电子警察系统必须符合公安部的行业技术标准,具有公安部的闯红灯、治安卡口、压黄线、超速、逆行、软件图像防伪的检测报告。 包二:犍为县大桥头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国国内注册并经营期限满叁年以上的企业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社会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信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 6、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7、灯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投标人曾有类似安装工程业绩; 10、如果所投产品中有不是投标人自主生产的产品,必须具有生产厂商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2月16日至2011年2月23日17时前(正常上班时间),到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九、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3月9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付款方式:安装试行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二、开标地点: 犍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 十三、采购单位: 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电 话:13881325885 联系人:陈先生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传真:0833-4234338 联系人:周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