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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及远程提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11-02-21 来源:达成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其数字法庭及远程提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有兴趣的、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装备技术处 刘炜然
联系方式:0731-82206307
二、项目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及远程提审项目采购
三、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0]4679号
四、采购内容:
数字法庭及远程提审项目(投标人不得仅对本项目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五、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要求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
2、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所投主要硬件设备产品必须提供相关制造厂商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书原件;
4、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5、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单项资质;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
8、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影印件,逐页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单位公章(如只加盖会计师事务所专用骑缝章的请带原件备查);
(3)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
9、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5种保险):
(1)加盖公章的单位社保登记证影印件;
(2)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提供有效年检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
12、必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
六、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招标采购文件在2011年2月15日至2011年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凭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身份证(影印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4、有效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6、有效年检后的社保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7、有效年检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8、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9、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验原件留复印件),10、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单项资质(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7室)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报名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1年3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1年3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信大酒店九楼小会议室
八、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左丽
电 话:0731-82204733
传 真:0731-82190430
九、质疑和投诉
投标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进行质疑,可与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蒋依林,电话:0731-82203533,传真:0731-82190430。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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