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第1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国家信产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承诺,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各型“网络直录播
服务器、智能导播控制主机”须为同一厂商的同一品牌的产品,“视频会议终端、MCU”须为同一厂商的同一品牌的产品。以上产品须有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大邑县远程互动技术建设”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若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则以最低报价为有效投标人。
5、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须在本地具有固定的专业维修人员的售后服务网点和技术服务人员。
第2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国家信产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四川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准入资格。
3、投标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承诺,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投标产品中的“出口网关、
交换机、无线AP” 须为“同一厂商的同一品牌的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中的“监控系统”中的“
摄像机、视频矩阵”须为“同一厂商的同一品牌的产品”,以上产品须有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大邑县学校校园网建设”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须在本地具有固定的专业维修人员的售后服务网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手续:
第1包:
1、经年审有效的①组织机构代码证、②国家税务登记证、③地方税务登记证、④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2、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在本地设置的具有固定的专业维修人员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备案登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国家信息产业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第2包:
1、经年审有效的①组织机构代码证、②国家税务登记证、③地方税务登记证、④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2、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在本地设置的具有固定的专业维修人员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备案登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国家信息产业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副本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或四川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准入资格证书,(以上三个证书中具备任意一项即可)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