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演播厅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0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11A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演播厅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设备名称 | 数量 | 工期 | 质保期 |
灯光系统: 460㎡演播厅专业灯具、灯光控制台。 | 1套 | 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5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 项目竣工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内容按生产厂家规定保修,若厂家规定低于1年的,按1年保修。终身免费维护。 |
演播厅声场系统: 460㎡演播厅声场、地面、隔声门等的制作; 460㎡演播厅及附属机房照明设备。 | 1批 | ||
演播厅座椅部分: | 1批 | ||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52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对整个包组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
四、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对所投设备的合法授权。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有从事同类项目的经验。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以上资质。
5、投标人必须为从事过舞台机械工程、专业灯光、专业音响、数字电影,并具有成熟经验的专业制造商或承包商,近五年(2005年~2010年)内拥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在规模、先进性及功能等方面类似的业绩;或者在近五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舞台机械、专业灯光、专业音响、数字电影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产品必须具备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因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全部责任(书面说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签);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采购编号:PZH011A008,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3月1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2月23日起至2011年3月1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七、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收款单位: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汕头阳光支行
帐号:2003040819100014165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1年3月15日上午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十、开标时间:2011年3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汕路48号
采购人联系人:蒋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3938238
采购单位传真:0754-8393838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附件: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演播厅设备采购项目(定稿).doc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