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资质。从2007年1月以来完成有三个以上单项工程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系本单职工(提供社保证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从2007年以来完成两个及以上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业绩。 3、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系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从2007年以来完成两个及以上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业绩。 4、类似业绩应同时具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按《四川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1号)要求办理登记手续,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