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委托,就商丘市公安局“道路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1)019号
二、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商丘市公安局“道路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工期五个月。采购预算价3800万元。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资金3000 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保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系统集成资质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设计、施工一级以上(含一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本项目所涉及的软件必须具有《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及交通指挥中心视频监控管理平台两系统必须为自有知识产权产品。
6.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公安部的行业技术标准,具有公安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含有高清摄像机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送检委托单位,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 2011年02月25日至2011年03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在 商丘市财政局采购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工本费8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03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此时间之前递交到 商丘市财政局采购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资质初审地点:
标书发售地点及投标地点: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付款方式:本项目建设为投标方全垫资建设项目,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四年内按中标金额分次付清合同款(第一年20%,第二年30%,第三年20%,第四年30%);在四年内整个系统设备维护由投标方负责。
九、项目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答疑。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的投标人,应于3月11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达商丘市公安局, 公安局将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十、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春生 曹忠林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采购人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地 址:商丘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370-3277536 13937077816
传 真:
联系 人: 卢玉军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