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办公设备采购询价函 №WWCGZX-2011012 本局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办公设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供应商就采购清单相应包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3月4日15时之前向本局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3、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 4、本询价文件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二) 采购需求 采购人 名称 规格、型号、参数 数量 备注 无城中心校 HPM1005MFP 1台 环保局 网络机柜 宽60CM深100CM高200CM(19英寸) 1台 3KV不间断电源 3KVA/2400W,主机C3KS,100AH电池16只,不间断电源8小时 1台 无为中学 日立HCP—3250X投影机 灯泡3200流明,质保一年 6台 日立500型投影灯泡 要—原厂原装 3台 恒胜5085A视频展台 85万像素,质保三年 6台 联想电脑 CPU E3300 内存1G 硬盘160G(7200转)无光驱、无显示器,集成网卡、声卡,网络同传、IP地址批量修改、硬盘保护功能 10台 联想电脑 CPU E5700 内存2G 320G硬盘 独立显卡 无显示器 普通DVD 6台
(三)递交报价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等密封后(封面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章)递交本局。
2、递交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采购保证金交付证明。
3、在本局备案的供应商只须提供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4、报价函应完全满足"货物清单”的要求。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
(四)报价函中报价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等一切费用。
(五)评审办法:本次询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报价包最低者推荐成交。采购项目报价不超过单位预算价的供应商为单位采购成交供应商。
(六) 交货日期及方式:成交供应商自确定之日内2日内与各单位签订合同,5日内送货到各相关采购单位,安装结束交付需方组织验收。
(七)付款条件及方式:产品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八)服务承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供应商须在满足产品生产企业固有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基础上,完全响应;为政府采购所提供的产品在硬件质量出现问题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一年免费上门服务。
(九)保证金:
1、本次采购保证金500元。未交保证金的供应商,报价函将不予接受。保证金现金缴纳。
2、成交供应商采购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开标后退还。
3、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成交供应商撤回报价的;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拒绝按约定条件签订合同的;
(3)、报价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
(4)、报价供应商的其他不正当行为。
2011年2月28日
联系电话0565-6313537
供 应 商 报 价 函
致无为县招标局: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局发给本单位编号WWCGZX-2011012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该询价函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询价函要求做如下报价。
一、本公司承诺:
1、 我方的报价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 我方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局的处罚;
3、 我方一旦荣幸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局货物询价函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按要求签定合同并送货到单位。
二、货物报价表 单价:元
名 称 | 规格、型号 (可另附说明) | 数 量 | 单 价 | 总 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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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 | |
三、交货时间:
四、服务承诺:
五、相关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