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以上证明文件均需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除外)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