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红寺堡区人民公安局办公设备及警务装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宁夏红寺堡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红寺堡区财政局委托,为红寺堡区人民公安局采购一批设备,现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委托编号:NXHSP2011005号
二、项目名称:办公设备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携带下列相关资料
1:注册登记相关证件(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
2: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3: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件的原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应由发证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依据,投标书中提供复印件
五、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到政府采购中心购领招标书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3月9日
七、开标时间:2011年3月10日14:30时整
八、招标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
详见招标书第二部分(技术要求及参数)
九、投标保证金为每个标段人民币伍仟元(5,000.00)整,待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现场退回。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1年3月10日9:00时之前交于红寺堡区政府采购中心(现金、转帐均可,不允许自带汇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持交款单据到红寺堡区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收款单位:红寺堡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宁县支行红寺堡开发区支行
帐 号:376001040002143
十、开标地点:宁夏红寺堡区政务大厅三楼招投标中心
十一、联 系 人:海丽 李震宇
联系电话:0953—2752471 1389527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