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柞水县交警大队委托,对交警大队监控指挥中心、城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ZSCG-ZB(2011)01号
二、项目名称:县交警大队监控指挥中心、城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三、投标方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注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
4、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含)以上资质;
5、要求高清闯红灯和超速自动记录电子警察系统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检测认证,且要求认证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具有智能交通系统集成等相应的技术实力,并在陕西省内有相应业绩及施工经验,投标人近两年有类似销售业绩,并在本地有业绩通过实践证明的。必须提供近二年类似工程业绩两例壹佰万元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必须在陕西省西安市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3月17日
五、招标文件售价: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相关证件,标书工本费500元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政府采购中心3号办公室
七、投标时间:2011年3月31日8点50分前投递标书
八、招标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1年3月31日上午9点整
十、项目经办人: 王忠仁 付勇
联系电话:0914-4325486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