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鹤山区文化馆委托,现就鹤山区文化馆乐器、灯光、音响、摄像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钢琴、电子琴、其他乐器,灯光音响,摄像机,照相机。 二、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领取谈判文件及报名时间: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12日,每天8:30至17:00(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四、领取谈判文件地点:鹤山区财政局 五、谈判时间:2011年3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 六、谈判地点:鹤山区财政局会议室 联系人娄女士 13939219888